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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牵引全域攻坚努力为交通强国建设当好先行

近年来,浙江作为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浙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坚持“试点引领、创新突破”,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强力推进交通强省建设。

坚持高位推动 举全省之力大抓交通强省建设

印发《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动员会全面部署,建立一整套高标准的组织体系、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实施体系。2023年,签署新一轮部省合作协议,明确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引领区、文明和谐美丽交通展示区、交通运输深化改革试验区、交通强国试点建设示范区“五区”建设目标,赋予浙江省先行先试的新使命。以此为契机,浙江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统筹体系,由省级30余家单位协同联动,11个市“一把手”合力推进,推动交通强省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整体统筹 科学有序推进试点任务

坚持整体统筹,建立试点工作“四个体系”。一是目标任务体系。细化试点任务,明确具体目标、进度节点,力求成果“可查看、可体验、可复制、可推广”。

二是工作推进体系。形成强省办整体统筹,强市办、省交通运输厅业务处室和厅属单位、专家组分别指导,试点单位具体实施的“1+3+1”工作推进体系。

三是政策保障体系。围绕“总纲总图、整体设计、工作落实”3个维度进行架构,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8个政策文件。

四是评估考核体系。制定试点评估指标体系,细化“整体统筹、推进机制、特色成果、改革创新”等四方面15项量化指标,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

坚持以点带面 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试点突破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浙江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强化整体统筹,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加强机制建设,省级领导组建专班,全面梳理今后5年172个重大项目。创新“5级会议+5大机制”,实施周、旬、月、季常态调度。加强项目管理,上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建立“1库、1码、1图、4单”机制,实现可跟踪、可预警、可督查、可调度。加强政策保障,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投融资改革意见,对投资高、主体多、跨区域的重大项目,明确省级主导、固化省地出资比例。加强要素保障,在“三区三线”划定中,优先保障交通项目用地20.2万亩,占省级指标53%。

强化多跨集成,率先推动“四港”联动发展。设施联通方面,统筹布局“135X”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宁波—金华获首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群),建成全国首条铁路双高箱示范线——甬金铁路。信息联网方面,上线“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打造“一网智联”服务品牌,实现集装箱运输“一键订舱、一码约箱、一站联运、一路可视”,服务企业超2.4万家。企业联盟方面,以市场化为纽带,成立“四港”运营商联合会,建立实体化运营公司,集聚供应链上下游龙头企业,成员单位达90家。多式联运方面,创建6个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省级“四港”联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项目,打造义乌“第六港区”模式,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创新海铁联运全程运输提单模式(CCA),全省海铁联运量居全国第二。

强化全域示范,打造“四好农村路”2.0版。构建1份实施意见、5大专项行动、N项系列配套政策的“1+5+N”实施体系,全省33个县(市、区)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现“市市有示范、一市全覆盖”。打造畅达农村路。聚焦山区、海岛交通短板,重点提升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水平。到“十四五”末,山区欠发达26县与全省平均差距将从“十三五”末近15个百分点缩至5个百分点以内。打造平安农村路。实现4米以上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全覆盖,安全精细化管理覆盖率达100%。打造智慧农村路。上线“浙路智富”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全省10.2万公里农村公路“数字档案”全覆盖,推动约4.5万条农村公路、3.5万名“路长”履职情况全纳管,1400个建设项目全监控,确保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打造共享农村路。放大“交通+”效应,加强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融合发展,年均助推旅游业总产出增长超12%,带动农民增收累计超1000亿元。

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精准闭环治理模式。以“浙运安”应用为牵引,创新“一码三闭环”机制,2023年实现危货运输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2%、90%,进一步覆盖客运车辆、重载货车。以“船检通”应用为牵引,创新船舶“全生命周期智控”,发现并处置异常船舶7500余艘,脱检率下降48%。以“浙路品质”应用为牵引,创新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智控”,实现重点在建工程全覆盖,问题闭环平均时长缩短5到7天,监管效能提高20%。

强化融合拓展,率先培育综合交通产业。牢固树立交通经济理念,创新推出全国首个综合交通产业规划、统计监测体系、数字地图、示范园区等“七个一”举措。2023年9月,接续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完善工作体系,聚力发展智慧交通、交通建筑工业化、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8大重点产业链。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文旅厅等部门,形成《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浙江省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推动综合交通装备首台(套)突破的实施意见》等一批合作成果。连续举办5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推动近2500亿元产业项目合作落地。全省综合交通产业总产出达3.3万亿元,占GDP比例超10%。

下一步,浙江将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试点工作的重要部署,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努力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贡献浙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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