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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要求

(一)采购主体。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具备开展冠脉支架相关手术(使用冠脉支架)条件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采购清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中选结果。(见附件1)

(三)采购周期。本次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四)约定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确认的需求量数据为准。

(五)执行时间。2021年1月15日起我省开始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二、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即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sxsyxcg.com)“耗材系统-耗材交易系统”栏目登录,进入“合同管理”模块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进行网上采购,无需议价和配送关系建立。(操作步骤见附件2)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08 、029-88661311

 

附件1: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中选结果

附件2:陕西省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操作帮助

附件3: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2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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