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微信扫码添加在线客服,描述您的问题。

二维码 关闭
河北省厅发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度报告(图)

2020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系统共有6人获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在全国和省、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2名同志获得全国先进个人,12个单位、20名同志获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个单位、4名同志获部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省荣获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授牌。全国首创的“二维码信用执法”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推介。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获得《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一、持续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履行政治责任。通过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集中学、组织培训深入学、全员覆盖广泛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法规制度常态化。印发《2020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将“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作为重要专题予以安排部署。今年以来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厅党组会前学习25次,学习法律法规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7次,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关工作汇报4次,研究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33项,原原本本学习《民法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研究贯彻意见。全厅把宪法法律和法规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举办处级干部进修班、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民法典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16期,采取多种方式搞好法治宣传宣讲。通过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二、严格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这一任务摆在各级党组织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在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9项职责和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8项职责,在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形成以党组织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分管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履行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体系。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将法治工作与总体工作一同部署推进,近年来先后成立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立法等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定期听取汇报,确保各项工作严格实施。制定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年底印发《关于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年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评估,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厅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做到精准报备、及时报备、优质报备,2020年厅党组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此外,厅党组按照“下备一级”原则将厅直单位党组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党内法规开展清理工作,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不衔接问题的党内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宣布失效或予以修改。

(三)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工作,牵头起草的《河北省公路条例》《河北省民用航空条例》分别被列入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一类和二类立法计划。对《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修订。支持设区市行业立法,协助有关市完成《邯郸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唐山市港口条例》等行业法规制定。配合省有关单位立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参与六十余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异议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权力监督等作出明确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全部18件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推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相关制度清单(2020年度)》,围绕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探索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持续强化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化,修订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全厅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提拔任用考察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向省委述法,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厅党组述法。坚持对所有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每年组织全厅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厅各级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普遍增强。

(五)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厅机构改革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梳理调整。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利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印发《2020年度学法工作计划》,邀请有关法学专家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组织全厅各级干部旁听“青银高速921逃费案”庭审,进一步提高全厅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印发《关于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年普法工作和“七五”普法总结工作进行部署,及时形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

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起,其中纠正下级具体行政行为16起,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配合支持法院行政诉讼工作,我厅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厅领导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梳理形成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向有关部门报送,着力推动纠纷矛盾化解。

三、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省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执法队伍设立方案获中央编办批复同意。指导市县做好改革,通过印发通报、实地督察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先后多次赴省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取得有关部门理解支持配合。全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均已印发改革实施方案和队伍组建方案,完成率100%;149个有改革任务的县(市、区)均已起草完成改革方案,完成率100%。

(二)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系统印发“三项制度”3个具体办法及系列文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公示范围进一步扩大,执法记录装备手段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事项4张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涉及执法事项164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执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12个检查组对各市进行督导检查,推动行政执法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开展案卷评查,组织法制骨干对全系统二百余份执法案卷逐一评查,提出问题建议,有效发挥案卷评查对执法实践的指导促进作用。开展执法暗访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执法站所运转情况和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暗访监督,形成工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全厅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对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件申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线上考试,全面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交通运输各执法门类执法办案系统整合,执法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许可事项取消衔接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工作。深化审批改革,保留省本级行政许可33项,向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下放9项、曹妃甸片区下放20项、向国家级开发区下放15项厅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优化调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交通运输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与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对全省所有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全覆盖,实行告知承诺7项,优化审批服务17项。优化政务服务。印发《关于优化涉路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与京津合作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合作“三地如一地”工作,提出9项具体举措推动跨区域政务服务合作。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和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厅门户网站与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顺利链接。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对于办理频率较高的“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时限压缩一半以上,进一步方便运输企业。

责任编辑:孙悦 

投诉侵权

上一页: 转发:关于收取九江耗材项目2020年度延标采购服务费的通知

下一页: 600W+异质结光伏组件 东方日升开创异质结高功率组件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