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微信扫码添加在线客服,描述您的问题。

二维码 关闭
关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动态调整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1阳光采购003)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3月份申报的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已挂网申请价格调整的一致性评价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17时,工作日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号、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4  029-88661243 

附件. 1新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

2、已挂网一致性评价品种价格调整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4日   

投诉侵权

上一页: 转发:关于收取九江耗材项目2020年度延标采购服务费的通知

下一页: 上海市肺科医院采购腔镜关节头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和钉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