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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续约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药品续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续约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布内容

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续约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结果。

二、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库存清理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2年5月30日执行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续约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结果。

(二)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续约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结果在交易系统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后,各级医疗机构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企业开展议价谈判(具体操作请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药械采购进行下载),议价结果不得高于挂网药品的限价挂网价格。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尽快完成相关药品的议价谈判,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同品种、规格、同质量层次价格较低的药品。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药品的剂型、规格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相关监察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

(三)在执行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将定期实施价格联动。

(四)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其他事宜

因疫情防控需要,目前不接待现场咨询

 

附件: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续约同品种药品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结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0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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