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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有采购记录的医用耗材历史存量未入库产品贯标和全部未入库产品增补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各相关医疗机构:

在国家医用耗材医保编码数据治理基础上,根据我省《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50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有采购记录的历史存量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2021年9月底前由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填报信息的未入库产品)贯标和全部未入库产品增补入库工作。本次增补后历史存量库即将关闭,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请做好该部分历史数据备份工作,未参与本次增补的和无采购记录的历史存量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后续需要与医疗机构重新申报未入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医疗卫生机构于2022年5月20日前申报的未入库产品,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即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辽宁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端填报)且截至2022年5月20日有采购记录的产品(附表1)。采购记录以医疗卫生机构已下订单且配送企业已确认为准,无采购记录产品及其他不符合增补要求产品不在申报范围(附表2),请在附表中自行查阅不符合增补原因。

二、总体安排

本次增补工作共分以下几个阶段:企业及产品信息贯标及价格确认、企业网上填报信息、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申诉处理、结果公布等,在此期间,我们将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陆续发布有关公告、通知和公示信息,相关企业一定要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响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申报流程及说明

(一)企业信息填报及确认:

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上方“药品耗材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审核状态为“未审核”和“未通过”的企业需点击“企业信息查看”功能模块,对企业信息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信息无法与国家医保局信息匹配的企业需要在系统中自行维护、上传证照原件照片(详见附表3),维护完请企业核对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一旦提交,信息将不能修改)。已通过审核的企业,无需维护企业信息。

(二)产品信息填报:国产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申报,进口产品由国内总代理(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申报,其他经营企业不能申报。

1.属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目录范围的未入库产品:已取得27位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库信息进行贯标,无需企业填报;暂未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未入库产品,待申报成功且下发各省后再行申报增补进标准库。2021年四季度后按27位国家医保编码申报的未入库产品,直接进行产品信息及价格确认即可。

产品信息贯标:进入“企业产品维护”模块,点击右上角“切换当前项目”至“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未入库产品项目(历史存量)”进入“医保编码贯标”页面。按照页面说明以注册证号为准,对未入库产品的规格型号进行勾选,并确认选定该规格型号的当前最低采购价格。请企业核对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一旦提交,信息将不能修改)。

2.不属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目录范围的未入库产品:进入“企业产品维护”模块,点击右上角“切换当前项目”至“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未入库产品项目(历史存量)”,填报产品信息、上传证照原件照片。同时企业需要对最低采购价格进行“确认”或“拒绝”。请企业核对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一旦提交,信息将不能修改)。

注意事项:

(1)上传证照必须是原件,上传证照的图片要清晰可辨,大小在300KB以下。(可用手机拍照,微信传到电脑上,然后上传到平台)。

(2)依据《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应真实、准确。

(3)点击上方“企业产品维护”功能模块下的“已填加产品”菜单,点击“详细信息”即可维护,现产品编码为原始产品编码前加1(如原始产品编码为5000001,现为15000001)。

(4)灰色字段信息为医院填报,企业无需修改,其余字段投标企业应认真维护,确保与所递交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5)企业应据实修改产品目录,点击“修改目录”后弹出窗口,点击相应“目录编号”系统目录会自动更新。

(6)带“*”项为必填项,如无具体内容可以填写“无”占位,网上申报信息中有关有效期的项目,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2099-01-01”。

(7)同一产品由不同医疗机构申报会产生不同的产品编码,不同医疗机构重复填报的产品,企业只需提交一个产品编码,重复产品无需重复提交。

(三)初审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所有提交和确认的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审核,请报名企业及时登录信息库查看企业及产品信息的初审状态。初审未通过的,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及时更正,过期不再受理。

四、未入库产品注册证未更新处理

可以在成功入库通过日常工单进行更新。如果无法与国家医保编码匹配,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重新申报进行增补。

五、时间安排

网上贯标及产品信息填报时间:5月23日至6月13日

六、联系方式

平台咨询:“耗材问题咨询”模块

传真:024-23447907

邮箱:lnyyhc@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7

附表:1.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表

2.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表

3.需要自行维护企业信息的信息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1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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