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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短缺药品撮合议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短缺药品撮合议价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2〕2号)要求,通过相关短缺药品投标企业自主申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材料审核、信息公示、申投诉处理等环节,有13家企业的14个药品(详见附件1)进入撮合议价流程。为进一步满足我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对相关短缺药品开展撮合议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参与撮合活动的主体必须是药品的投标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于药品投标企业委托的被授权人,需携带药品投标企业的授权书(附件2)。

二、议价方式

由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议价组通过面对面方式开展撮合议价。对于参与本次市场撮合议价的企业,仅需递交提交《报价函》(附件3)。

三、议价时间

2022年9月27日9:00时

四、议价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常态化要求请相关企业法人(被授权人)需携带48小时核酸证明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积极配合做好疫情检查工作,新型冠状病毒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与。

(二)报价使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报价为该产品实际供应包装的挂网价格,同企业产品应符合现行的差比价规则。

(三)已在我省挂网且参与此次撮合议价的短缺药品,议价成功的,自撮合议价结果执行后原挂网价自动废止,对于撮合议价未成功将取消挂网资格。

(四)撮合议价成功的药品必须保障供应,否则将按照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衡量基准(2020版)》进行评价,面向社会发布。

附件1:撮合议价短缺药品清单.doc

附件3:报价函.doc

附件2:授权书.doc

联系人:李永田 联系电话:024-23447068

024-23448115


附件:1. 撮合议价药品清单

2. 授权书

3. 报价函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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