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数据迁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请,部分药品规格、生产企业及挂网企业等信息发生变更,现将变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qhycyp@163.com,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迁移数据。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17:00。
联系电话:0971-6115291
附件:药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