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新增挂网采购的通知
晋药招〔2023〕34号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企业申请,根据《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谈判品种完善产品信息的通知》(晋药招〔2023〕16号)
要求,我中心已将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竞价药品新增挂网纳入我省阳光采购平台药品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
执行目录详见附件《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信息》。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