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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关于开展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相关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十六省联盟(国家集采三、五批续约品种)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申报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十六省联盟(国家集采三、五批续约品种)中选药品供应清单(附件1)。

2.十六省联盟非中选药品(附件2)。

3.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3家以上的(含3家),不再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挂网。

二、申报方式

1.申报企业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进行信息维护,选择“国家集采中选药品”项目完成申报及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已在平台挂网的中选产品,企业无需申报,相关产品将进行项目迁移,企业按要求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

2.非中选药品申报实行常态化管理,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予以挂网。

3.企业申报信息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4.为确保十六省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相关中选企业请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

三、价格要求

1.中选药品

十六省联盟(国家集采三、五批续约品种)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按照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申报企业、中选价格直接挂网。

2.非中选药品

相关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其中同通用名过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直接挂网;同通用名未过评的未中选药品以低于最低中选价,且不高于未中选过评药品和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四、申报及配送关系确认时间

1.企业注册认证及信息维护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3月20日17:00前完成注册认证及信息申报工作。

2.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确认时间:3月23日17:00前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3.非中选药品申报信息经公示,符合要求予以挂网,配送关系选择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6145480

 

 附件:1.十六省联盟(国家集采三、五批续约品种)中选药品供应清单

      2.十六省联盟非中选药品申报目录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3月14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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