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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清开灵等中成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中选企业尽快勾选配送企业并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提示
关于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清开灵等中成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
中选企业尽快勾选配送企业并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提示
晋药招〔2023〕39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清开灵等中成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采购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办函〔2022〕37号),推进我省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清开灵等中成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备选品种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我省于2022年12月13日开展了相关药品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工作。截止到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完成维护企业联系方式或遴选配送企业,导致医疗机构无法网上签订合同、执行集采中选结果;部分企业在医疗机构发起合同后没有按时完成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正常开展药品采购。
    根据联采办相关要求,中选企业有义务配合医疗机构完成合同签订、药品配送等工作,企业不得以医疗机构任务量小、配送成本高等任何理由拒绝完成合同签订、药品配送等相关工作。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3月23日前按要求完成签订三方协议相关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维护联系方式、遴选配送企业、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影响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企业,会依照药品价格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未维护联系方式的中选企业清单.xlsx
附件2:未完成遴选配送企业的中选企业清单.xlsx
附件3: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完成签订合同明细.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3月16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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