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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未入库医用耗材码外产品增补入库的通知

相关医用耗材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50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有采购记录的尚未入库医用耗材码外产品资料申报和增补入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医疗卫生机构于2023年一季度前申报的,不在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范围内(即码外)产品,2023年5月7日前已完成议价、尚未入库(即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辽宁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端填报)的,有采购记录的产品(详见附表)。采购记录以医疗卫生机构已下订单且配送企业已确认为准,无采购记录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流程及说明

国产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申报,进口产品由国内总代理(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申报,其他经营企业不能申报。

企业信息:

1.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上方“药品耗材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企业需点击“企业信息查看”功能模块。已通过审核的企业,无需维护企业信息。

2.能在国家库匹配到信息的企业(详见附表)对企业信息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既未“确认”也未“拒绝”的,视同“拒绝”。

3.不能在国家库匹配到信息的企业(详见附表)按照系统提示维护企业信息并上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国内代理企业需提供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上传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带*为必填项,有关有效期的项目,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2099-01-01”;所有信息填报并核对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产品信息:

1.企业进入“企业产品维护”模块,点击右上角“切换当前项目”至“未入库码外产品增补(2023年)”,进入产品维护界面。

2.灰色字段信息为医院填报,企业无需修改。

3.其余字段按照系统提示维护信息,上传产品注册证等证照(如注册证页码过多,仅需上传涉及产品规格型号的页面),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外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无注册证的消毒类产品需上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请生成一份PDF文件再上传)和备案凭证(在网上办理备案的产品,只需提供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的网站信息截屏)。上述材料上传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维护价格信息:企业需要如实填报全国各省最低实际采购价,并上传发票、合同或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企业自报价不得高于全国各省最低实际采购价。价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投标企业应认真维护,确保与所上传材料内容一致。带*为必填项,有关有效期的项目,如无有效期或有效期不确定请填写“2099-01-01”,其余如无具体内容可以填写“无”占位。

6.所有信息填报并核对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三、时间安排

网上信息维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5日

四、联系方式

平台咨询:“耗材问题咨询”模块

传真:024-23447907

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7

附表: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2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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