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微信扫码添加在线客服,描述您的问题。

二维码 关闭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五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3年5月24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2023年        5月26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无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三、外省市采购价格更新

外省市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阳光平台内更新采购价格,经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五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2023年第五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信息明细表

投诉侵权

上一页: 仿制药品挂网采购公告 (2022年度第二批)

下一页: 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听取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党组工作汇报 李小鹏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