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4年2月4日-6日,我委依据三级医院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组织对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拟确认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射阳县人民医院、扬中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22日。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985,传真:025—83620812。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