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针对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的现象,银保监会向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保险)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8年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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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针对2018年三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的现象,银保监会向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保险)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8年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