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我中心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防控产品挂网价格联动广东省和京津冀鲁联合采购结果的公示》以后,有部分企业反应,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分为两类:单检和混检。不应以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单检)的价格,联动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混检)的价格。
经向有关专家咨询,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单检)和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混检)确实为两种不同的产品。经研究,对《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防控产品挂网价格联动广东省和京津冀鲁联合采购结果的公示》第二条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单检),不得高于联动省份同类产品的最高价;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混检),如挂网企业不确定公示的调整价格,可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参照联动省份实际采购价格,进行价格调整。
特此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