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部分药品退出省药品平台执行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12号),部分企业提交了挂网药品退出省采购平台申请,经公示和专家审定、报请省医保局同意后,部分药品(品规及所有包装规格)退出我省平台(详见附件),执行时间2023年1月30日。退出后2年内不接受该药品在我省的挂网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退出省采购平台药品信息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月29日
退出药平台信息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