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两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河南省牵头的十六省(区、兵团)和江西省牵头的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工作,我中心拟开展十六省(区、兵团)(河南省牵头)和十六省(市、区)联盟(江西省牵头)两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河南省牵头十六省(区、兵团)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
(二)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详见附件2)。
(三)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备供情况表(详见附件3)。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一)用户名密码申领和新增药品目录
参加本次申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代理商如申请账号或新增药品目录的,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7月12日前,发送账号或药品目录申请材料至jlggzyypc@163.com电子邮箱。账号申请及新增药品目录的申请材料详见《吉林省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办事流程(试行)》(2022年11月30日)通知要求。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企业账号领取资料或新增药品目录 -企业名称”。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二)资质更新维护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须于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 维护企业信息、药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新维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如申报的药品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则参照日常信息变更要求立即进行变更。
各企业必须于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同时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中选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按照实际中选省份组织项目名称填写申报表,确保信息无误后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申报表药品属性一列请按照实际选择“原研制药品、参比制剂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普通仿制药”中一种属性填写,用于平台标识。同时符合多个属性的,按前一种属性填报。
三、价格申报
(一)河南省牵头十六省(区、兵团)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二)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三)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备供的药品,按照备供价格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执行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38、81866900、81866937、81866909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附件:1.河南省牵头十六省(区、兵团)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
2.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
3.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备供情况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