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药招办发〔2019〕2号
关于新增和解除部分高值医用耗材
生产经营企业配送资格的函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局药品采购中心《关于公布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企业新增、解除配送企业结果的通知》,新增24家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配送资格,解除4家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配送资格,变更1家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称。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医疗机构做好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和本单位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和维护,保障高值医用耗材供应。
附件:20181228高值耗材生产企业变更(解除)配送企业名单 (2).xlsx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
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